近年来,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维护问题,尤其是工伤保险、医疗保险等关键险种的缴纳与保障,成为社会关注焦点。部分用人单位的不缴、欠缴行为,直接冲击了劳动者抵御风险的基本防线。数据显示,截至今年三月,全国检察机关在该领域已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超过四千件,发出检察建议三千余份,有效介入并推动了诸多难题的解决。
聚焦高危行业:从煤矿到建筑工的权益保卫战
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,某些风险较高的行业,欠保问题尤为突出。在一起涉及煤矿企业的典型案例中,该煤矿解散后,本应用于清偿债务的产能指标转让费高达2900余万元,并未进入公司账户用以补缴拖欠的社会保险费,而是被转移至实际出资人的个人账户。这一行为直接导致59名职工的社会保险费被拖欠。检察机关依法介入,建议法院追加该实际出资人为被执行人,最终成功执行,追回了逾500万元的欠缴保费,保障了这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
类似的场景也出现在建设工程领域。浙江省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中,发现省内多地存在建设工程项目欠缴工伤保险的情况。通过协同相关行政机关,检察机关督促了24个建设项目补缴了合计76万余元的工伤保险费用,使得超过1200名建筑及水利工程工人的保障得以落实。这些案例清晰地表明,在工伤风险集中的行业,检察机关的监督与督促是保障劳动者权益不可或缺的一环。
中小企业与“空壳公司”:规避责任的隐蔽手段
除高危行业外,用工形式相对灵活的中小企业,也成为欠保问题的高发区。部分企业为降低运营成本,采取以商业保险替代法定社会保险的方式,例如仅为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或团体意外伤害险,而非缴纳工伤保险。更有甚者,利用“空壳公司”作为工具,与劳动者建立名义上的劳动关系,以此混淆视听,规避实际用工主体的法律责任,导致劳动者在发生工伤等事故时,无法享受到法定的社会保障待遇。
一个监督案例揭示了这种操作的复杂性。某商贸公司仅为员工白某某购买了意外伤害险,后人社部门认定白某某受伤属于工伤,用人单位为该商贸公司。然而,该公司在诉讼败诉后,因无可供执行财产,导致白某某的工伤保险待遇索赔陷入僵局,不得不申请工伤基金先行支付。经检察机关深入调查,发现白某某的实际用工单位是一家机械公司。该机械公司正是利用商贸公司这一“空壳”名义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,意图规避自身责任。检察机关最终认为原判决认定的用人单位存在错误,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,促使真正的用工主体——机械公司承担了支付工伤待遇的责任。
新就业形态劳动者:权益保障的新挑战与应对
随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的不断扩大,其社会保障权益保障问题也呈现出新的特点。该群体往往面临社保缴纳不及时、权益保障体系衔接不畅等困境。在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监督案件中,部分交通运输、物流企业存在逃避参保责任的行为,导致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,陷入索赔无门、治疗资金短缺的窘境。
为应对这一挑战,检察机关创新工作方法。在上述案件中,办案机关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,系统排查欠保线索,并协同相关行政机关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缴费义务。效果显著,2025年,该县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人数增加了近6万人,同比增长18%。在另一起涉及快递行业的监督案中,检察机关通过线索摸排与调查核实,依托“府检联动”工作机制,与行政机关共同推动有关快递企业为45名快递员补办了工伤保险。这些实践表明,面对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的短板,检察机关正在通过技术手段与机制创新,积极探索有效的解决方案。
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,下一步工作将聚焦于工程建设、制造业、公共服务业等重点行业领域,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、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妇女、农民工等重点群体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人社部门、工会等组织的协作机制,持续强化监督,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
同时,检察机关也向广大用人单位发出明确提醒:为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,是不可推卸的法定责任。任何试图规避或拖欠的行为,都将面临法律的审视与制裁。社会保障不仅是劳动者个人的安全网,也是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基石。